商標是企業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業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業為之奮斗的。在相關的國家或者地區申請注冊商標的商品才能進駐該國家和地區各大型賣場、超市。企業一般在印刷廠印刷標簽、包裝或者在各種媒體上做廣告宣傳都需要出具相關品牌的商標注冊證明文件。在國際貿易中,商標是極為重要的,國際間的貿易離不開商標。對行政管理部門來說,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質量,為辦理質檢、衛檢、條碼創造必備條件。戰旗象征著一往無前的精神,沖鋒陷陣的精神動力。戰旗的都是一支**的魂,攻占一個陣地后就插上自己的旗子,已經被占領,那是榮耀。商標就是企業的這種精神的象征,也是企業商品、服務所占領領域的直接的表述。商標注冊是獲得商標**權的法定程序。煙臺網絡商標注冊市價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中國《商標法》,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注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注冊,該商標的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注冊,那么,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注冊,商標權就會授予別人。未注冊商標還有一個弱點,就是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由于中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權才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權。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在中國只有注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注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煙臺網絡商標注冊市價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這就是說,使用未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仿冒,否則就可以告其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若被他人搶先注冊,則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自己反而可能成為侵權被告。商標注冊前,特別是設計和互相傳遞過程中,也可以采取預防商標設計搶先注冊侵權措施。商標圖文設計版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2009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共初步審定公告商標1066979件,核準注冊商標837643件,駁回和部分駁回商標注冊申請486801件,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事項106058件,辦理轉讓注冊商標66808件,辦理續展注冊商標58731件,注銷、撤銷注冊商標68282件,裁定商標異議案件25020件,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17733件;審查馬德里領土延伸申請46443件,審查馬德里國際注冊后續申請23272件。
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注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權。就是說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一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這種鍋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注冊,于是其他一些廠家覺得這種鍋既好銷又能賣出好價錢,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飯鍋上打上“藍天”商標出售。其結果,魚目混珠,A企業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要求A企業退換或賠償經濟損失。這種情況雖出乎A企業的意料,卻又應在意料之中。A企業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他企業使用“藍天”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注冊商標,A企業不享有商標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應當申請商標注冊。經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
作者認為中國應適用“注冊在先為主,兼顧使用”的注冊原則。商標注冊申請是商標使用的基礎,在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靈活地運用商標注冊策略,對保護商標及商標權,開拓國內外市場有著非常重要作用。根據中國現狀,建議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采取必要措施促進商標注冊 [1] ,切實保護商標所有人的權益。2019上半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達到343.8萬件;完成商標注冊351.5萬件,同比增加67.8%;商標注冊審查周期縮減到5個半月以內。我國商標有效注冊量超過2274萬件,穩居世界,平均每5.2個市場主體就擁有1件有效商標。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煙臺網絡商標注冊市價
未注冊商標的另一個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較早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煙臺網絡商標注冊市價
商標的評估價值能增加企業的總資產額,而且越高價值的品牌越能體現出該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的經營情況,間接反映出消費者對該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商標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還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商品在市場上接受社會檢驗和監督,參與競爭,這種市場競爭是商品品種、質量、價格等多種性能指標的競爭,而這些信息則是通過商標這一橋梁傳遞給消費者的。利用商標宣傳商品、服務,言簡意賅、醒目突出、便于記憶,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吸引誘發其“從速購買”的欲望,從而達到創、擴大銷路的效果。煙臺網絡商標注冊市價
聊城市東昌府區魯冠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是一家聊城市東昌府區魯冠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11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柳園辦事處新東方國際A座9樓0918室,法定代表人為石洪霞。經營范圍包括商標、版權業務代理,企業營銷策劃,企業管理咨詢。的公司,是一家集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為一體的專業化公司。公司自創立以來,投身于商標業務代理,商標版權業務代理,業務代理,是商務服務的主力軍。魯冠商標事務所致力于把技術上的創新展現成對用戶產品上的貼心,為用戶帶來良好體驗。魯冠商標事務所創始人石洪霞,始終關注客戶,創新科技,竭誠為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