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由具有合格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2年的財務狀況審計報告和對營運資金狀況的說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業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審計報告和對營運資金狀況的說明;(5)企業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的簡歷、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申請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一)工作年限要求對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工作年限要求如下:(1)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分別擁有5年以上與所申請許可證類別相適應的電力設施安裝、維修或試驗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其中申請一級許可證的,應具有電力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變電站內地面應標注設備巡視路線和通道邊緣警戒線。廣陵區常見電力設施安裝電話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委令2020年第36號)第八條 [5]中規定,申請許可證應當具備法人資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具有與開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相適應的凈資產,其所占總資產比例不低于15%。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許可證申請表;(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3)企業**近2年的年度財務報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業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報告或者驗資報告;廣陵區常見電力設施安裝電話安全設施應清晰醒目、規范統一、安裝可靠、便于維護,適應使用環境要求。
為規范和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該《辦法》于2012年4月17日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電監資質〔2012〕24號印發。《辦法》共32條,***條為規范和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單位、發電企業、輸電企業和供電企業等遵守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制度情況的監督管理。
一)分包后未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和派駐相應管理人員,未對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二)以勞務分包等名義將承包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交由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三)其他涉嫌違反許可證制度的。第十條派出機構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單位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分支機構情況實施監督管理。(一)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單位的子公司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應當**申請許可證并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紅色:傳遞禁止、停止、危險或提示消防設備、設施的信息。
向業主交付使用說明和維護手冊。注意事項:安全第一:在安裝過程中,必須遵循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人員和設備的安全。遵循規范: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的電力設施安裝規范進行操作,確保安裝質量。環境保護: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對環境的保護,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記錄與文檔:做好安裝過程中的記錄,包括設備型號、安裝位置、測試結果等,以便后續維護和管理。電力設施的安裝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涉及多個專業領域,通常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綠四種顏色。鹽城質量電力設施安裝一體化
安全設施所用的顏色應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的規定。廣陵區常見電力設施安裝電話
第十八條派出機構應當加強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單位施工現場下列情況的監督檢查:(一)施工現場實際施工人與中標單位或者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單位是否一致,是否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從業;(二)是否存在允許其他單位、個人以本單位名義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情形;(三)是否將承包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轉包給其他單位、個人,或者分包給未取得許可證或者超越許可證許可范圍的單位、個人;(四)跨區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是否按照規定向工程所在地派出機構報告;(五)分公司從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活動的,是否按照規定備案;廣陵區常見電力設施安裝電話
揚州策宏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同行業領域中,一直處在一個不斷銳意進取,不斷制造創新的市場高度,多年以來致力于發展富有創新價值理念的產品標準,在江蘇省等地區的建筑、建材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商業口碑,成績讓我們喜悅,但不會讓我們止步,殘酷的市場磨煉了我們堅強不屈的意志,和諧溫馨的工作環境,富有營養的公司土壤滋養著我們不斷開拓創新,勇于進取的無限潛力,揚州策宏信息工程供應攜手大家一起走向共同輝煌的未來,回首過去,我們不會因為取得了一點點成績而沾沾自喜,相反的是面對競爭越來越激烈的市場氛圍,我們更要明確自己的不足,做好迎接新挑戰的準備,要不畏困難,激流勇進,以一個更嶄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大家,共同走向輝煌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