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公安廳(局)、司法廳(局)、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為進一步適應當前公安、監獄、勞動教養管理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經研究,決定對公安、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報考年齡條件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二、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勞教所干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三、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上述規定自本通知下發后實施。各地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于違反本通知有關精神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公務員局2011年10月26日公務員無領導面試是什么意思?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河東區課程設置合理的公務員課程開課時間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四章 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程序第十八條 報考者的違規違紀行為被當場發現的,工作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應證據材料,如實記錄違規違紀事實和現場處置情況,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簽字,報送負責組織有關工作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第十九條 對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報考者擬作出的處理決定以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報考者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對報考者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第二十條 對報考者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決定書,采取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或者公告等方式送達。對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或者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處理的報考者,限制報考的日期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計算。第二十一條 報考者對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二條 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由相關單位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辦理。工作人員對違規違紀行為處理不服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等。河北區通過率高的公務員課程公務員面試必須打領帶嗎?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章 職位聘任一百條 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前款所列職位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實行聘任制。百零一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以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工資經費限額內進行。一百零二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一百零三條 聘任合同應當具備合同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聘任合同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具體辦法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 監督與懲戒第六十三條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違法的情況進行調查,并將調查認定的事實以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處分決定機關不得因公務員申辯而加重處分。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第六十四條 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第六十五條 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處分期滿后自動解除。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職級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原職級。公務員考試公示在哪查?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
報考者在公務員招考報名環節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報考者在報名環節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序;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等行為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報考者在公務員考試過程中有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考試機構將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1)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2)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3)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4)未按規定填寫(填涂)、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5)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6)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7)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公務員面試可以戴項鏈嗎?公務員考試培訓就選考公會。北辰區培訓效果好的公務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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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者在公務員考試過程中有情節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如何處理?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1)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2)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3)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4)攜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的程序、工具(以下簡稱器材)的;(5)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6)違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7)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河東區課程設置合理的公務員課程開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