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條【重點風險控制措施】重點環境管理危險類新化學物質的登記證持有人和加工使用者,還應當采取下列風險控制措施:(一)在生產或者加工使用期...
簽章要求:備案資料的簽章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簽章齊全且具有法律效力。境外企業及其他組織不使用公章的,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
新安潤(北京)咨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09日,注冊地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甲26號樓4層D10室,法定代表人為陳計超。經營范圍包括經濟貿易咨詢;工程技術咨詢;代理進出口;技術推廣服務;翻譯服務;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管理。(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新安潤(北京)咨詢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