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簽發的PED證書才會被認可。承壓設備的PED指令認證介紹: 壓力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是歐盟成員國為應對承壓設備安全問題而達成一致的一項強制性法規。該指令對承壓設備的基本安全要求(ESRs)進行了明確規定,并確保了歐盟承壓設備的現有安全水平。凡是設計壓力超過特定閾值的承壓設備,無論其壓力或容積如何,都必須符合PED的相關規定。 包括滅火器、壓力表、閥門、安全閥、空氣柜、塔槽、管路、管件及蒸汽設備等所有用于裝載或輸送流體的設備,均需遵循PED指令。產品貼上 CE,歐洲之路更順暢。安徽金屬材料歐盟CE認證服務
授權機構將不定期對制造商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轉。每臺產品均需貼上CE標志和授權機構識別號,并出具書面的符合性聲明。 1. 模式D1:生產質量保證按模式A編制技術文件。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生產,并進行終檢驗和試驗,以確保承壓設備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D相同。 2. 模式E:產品質量保證。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終檢驗和試驗,確保承壓設備符合EU生產型式檢驗證書所述的型式,并滿足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D相同。 3. 模式E1:產品質量保證按模式A編制技術文件。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終檢驗和試驗,以確保承壓設備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E相同。 4. 模式F:產品驗證。制造商需確保承壓設備符合EU生產型式檢驗證書或EU設計檢驗證書及相關指令要求。授權機構將對每臺產品進行檢查和試驗,以驗證其型式符合性及滿足指令要求。廣東沖壓線歐盟CE認證服務想扎根歐洲市場,CE 認證是基礎。
1. 經濟運營人分類:在壓力設備指令中明確經濟運營人的角色。 2. 合格程序: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 根據歐洲統一標準進行產品測試和/或安全評估; - 制定程序以確保批量生產的一致性; - 確定產品和經濟經營者的識別要素; - 提供用戶說明和安全信息; - 制定糾正措施的實施程序。 3. 技術文件:草擬技術文件(包括用戶手冊),以便基于該文件評估產品的合格性。 4. 歐盟符合性聲明:起草歐盟符合性聲明,表明壓力設備符合CE法規。產品在符合壓力設備指令及相關標準后,將立即貼上CE標志。 關于歐盟承壓設備法規: - 簡易壓力容器(SPVD)- 2014/29/EU:用于壓縮空氣和氮氣的容器,例如空氣壓縮機、氣動系統、制動系統等。 - 壓力設備(PED)- 2014/68/EU:涵蓋壓力容器、熱交換器、反應堆、低溫容器、水管鍋爐、殼體鍋爐、安全閥、閥門、滅火器和呼吸器用氣瓶等。
歐盟機械指令CE是確保機械產品安全與合規性的關鍵法規。雖然其排除范圍有限,但在制定過程中對各類特殊設備進行了深刻的審慎考量。具體來說,以下幾類機械或設備不在機械指令的強制認證范疇內: 首先,由原廠提供的安全元件,旨在替換機械上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這些元件因已通過原機械的認證流程,因此無需進行重復認證。 其次,公共場所及游樂場的特殊設備由于涉及公共安全標準,通常遵循更為嚴格的專項規定。對于核能領域,特別設計的機械設備一旦發生故障可能導致放射性物質泄漏,其安全監管超出了機械指令的范圍,需遵循核安全法規。 申請 CE 認證,讓產品符合歐洲市場規則。
歐盟新版機械指令2006/42/EC自2009年12月29日起正式生效。該指令與舊版機械指令98/37/EC相比,存在諸多差異,可能對銷往歐盟的機械制造商和經銷商產生重大影響。新版機械指令的主要變化包括適用范圍、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定義、符合性評估程序以及市場監督等方面的調整。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可攜帶式匣帶加工機械或具備擠壓功能的加工機匣可延遲至2011年6月29日實施該指令,而其他產品則不設緩沖過渡期。根據官方文件,只有在2009年12月29日之后,才能依據指令2006/42/EC建立相關合規聲明。產品符合 CE 指令,在歐盟市場暢行。涂裝線歐盟CE認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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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夏比V型試樣的沖擊破壞能量應不小于27J。 PED認證的主要工作包括: 1. 設計許可:提供設計、制造和使用的基準原則清單,企業內部規格,產品圖紙,計算書,材質明細表,PED“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對比分析,危害性分析,操作說明書,以及產品符合性聲明等文件。 2. 材質許可:提供材質質保書,必要時進行附加試驗,并評審外購材質的供應商。 3. 焊接工藝及焊工評定:制定評定藍圖,編制焊接工藝規程(WPS),計劃焊接試板和焊材,并展開工藝評定及焊工評定試驗。 4. 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認證。 5. 質量體系批準:提供質量手冊,兩次年審報告,記錄不一致項及糾正措施,滿足PED要求的補充程序文件等。安徽金屬材料歐盟CE認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