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家長表決意見及結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3.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少于80%,原則上用平均數方式確定每個班級家長數量。學校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負責選用采購組織管理工作。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決策,確定校服采購模式、展示環節、評定標準等,形成更加詳細的選用采購工作方案。選用組織會議須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家長公開。4.發布采購需求。經選用組織審議通過的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方案,采取采購平臺、教育網站、學校公告欄等多種方式公開發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5.確定供貨企業。由學生、教師、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織,評定組織人數不得少于學校在校生總數的30%,其中學生和家長不少于評定組織總人數的80%。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對通過審查的企業進行樣品展示、方案說明,展示校服質量、報價、售后等相關事宜。由評定組織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選擇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為學校校服管理帶來便捷,提升工作效率!寧夏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
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八、校服費用收取支付校服費用的收支,一是按廣東省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專款。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二是由家長自行向供貨企業支付。九、校服檢查驗收過程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每個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樣封存。 江西中小學校服備案軟件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鍵管理,輕松備案,讓校服管理更高效!
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商提供的商品。9.強化監督處罰。各地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協調,推進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監管合力。三、加強組織實施10.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管理機構和工作人員,并將校服選用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工作,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管理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督導結果納入市縣級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11.明確職責分工。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校服選用和采購監管職責,制定中小學校服管理意見或實施細則,加強校服選用采購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督促供應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校服生產、流通環節進行質量監管,組織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及時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所屬專業纖檢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助力學校實現校服信息的數字化管理!
三)控制校服套數穩定款式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寒冷地區,可結合實際選用冬裝校服。(四)挖掘特色設計制作校服校服設計制作應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應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推進校服創新發展,加強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研發,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組織專業人員或學生設計校服式樣。四、落實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生校服涉及環節多,各地應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積極主動作為,明確校服管理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研究和解決校服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著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質。。二)嚴格監督檢查。校服軟件定制,滿足學校個性化需求,打造專屬的校服管理系統,超實用!江蘇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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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是本校校服選購管理工作的主體,負責本校校服選用采購的實施,制定本校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細則,充分發揮校服德育美育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責任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動的監管保障工作機制,對校服選用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按照和省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地區中小學生校服選購管理辦法,建立校服評議、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管等工作,聯合教育部門每年定期開展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有條件的聯合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同時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作用,通過行業自律保障校服品質。二、加強領導,規范選購管理(一)堅持自愿原則。校服承載重要育人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統一著裝上學。在校服選購工作中,堅持“兩個自愿”原則。遵循自愿開展原則,要開展深入論證,與廣大家長充分溝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選用或更換校服。如確定選用校服,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和家長遵循自愿購買原則。 寧夏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