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七條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準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省級以下人民**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人民**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十一至二十九條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中知悉的委托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倉山區企業財務咨詢信息中心
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省級以下人民**財政部門作出批準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準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人民**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經批準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后,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同安區品質財務咨詢活動方案代理記賬是指會計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核算單位的委托。
94)財會字第24號]同時廢止。[3]合同樣本代理記賬合同編號:________代理記賬合同甲方:(委托單位):乙方:(受托單位):本代理記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1、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年月到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一、委托范圍1、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A)建賬;(B)代理記賬(含裝訂會計憑證/賬簿)(C)財務管理咨詢;(D)稅務相關事項;(E)參加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F)清理亂賬;(G)協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H)協助建立各種財務制度;(I)國地稅網上申報;(J)出具稅務報表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1、建立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積極配合乙方代理記賬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為公司確定、改變經營方針與戰略提供相關內部稅務政策的調整與改進建議;4、幫助公司貫徹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建賬業務1、記賬服務能為您解決以下問題:a.使用電腦進行代理記賬,能為您提供及時的財務會計信息,如:往來款明細;成本費用分項明細;當期損益等。b.能長期穩定財務,可避免頻繁更換公司的財會人員;c.能節約費用,支付代理記賬費比招聘職員的費用低;d.代理記賬比一般的財會人員更專業,做賬時,有效的進行稅收籌劃降低納稅風險。e.開具了發票的代理記賬費用可全額在當年稅前列支。2、代理記賬業務工作程序:a.簽訂《代理記賬業務約定書》,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b.根據公司情況,設立公司賬簿,進行建賬初始化;c.指導出納完成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存貨倉庫明細賬;d.審核憑證,登記賬簿,編制報表,填寫納稅申報表;管理辦法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已經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起施行。部長金人慶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一至十條內容正文***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應當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的責任;(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第十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同安區運營財務咨詢承諾守信
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著力塑造“守法、**、客觀、公正”的職業形象。倉山區企業財務咨詢信息中心
[4]代記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關于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具備條件的規定。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注意事項1、有些代理記賬公司沒有與委托單位簽訂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缺少明確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異議時,往往無法分清責任。因此在選擇代賬公司的時候,企業就要更加謹慎。2、個別“代理記賬公司”沒有代理記賬資質(市財政局批準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會計上崗證等),發生問題可以回避責任,損害委托單位的利益。這也是小企業在選擇代賬服務公司時必須要注意的事項。3、財務軟件需要到財政局備案方可使用。倉山區企業財務咨詢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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