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還有意義嗎?有!此時,**主要目的不是取得被審計人員的信任或認可,而是取得充足證據,哪怕是佐證,不為判刑,只為充分證明我們結論的合理性,如“有重大舞弊風險”“失職”之類的結論,甚至不寫入報告的“口頭匯報舞弊”。這種溝通,需要我們有充足的經驗和技巧。
那怎么溝通呢?舞弊類有點特殊,其他類的反而好溝通:其他類的審計,態度要好,讓被審計人員從多方面、重復性地回答業務問題,印證問題的真實性。如果是舞弊類的,需要根據個人經驗來了解或判斷:溝通對象有沒有舞弊歷史?有沒有被審經驗?性格強勢還是懦弱?實誠還是圓滑?愿意溝通不?家境好還是壞?結婚沒有等看似不相關的問題。等我們對溝通對象有了充分的了解,才知道怎么提問題,怎么溝通!膽小沒經驗的可以嚇唬;膽大的人一般心不細,多提邏輯性強的問題,讓其自相矛盾;邏輯性強的可以提尖銳的問題讓其失態;家境不好的可以談他的經濟困難,對錢財的態度;家境優越的談消費理念等; 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什么?項目都有哪些?綜合審計怎么樣
(三)現行《審計法》第38條中的“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人民**批準,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在新法第42條中被修改為“遇有特殊情況,經縣級以上人民**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四、強化審計整改剛性約束,增強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和審計結果的使用效果新增第52條規定:“被審計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時間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將整改情況報告審計機關,同時向本級人民**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單位報告,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各級人民**和有關主管機關、單位應當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機關應當對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應當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參考;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時弄虛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企業審計計劃海口市財務審計報告咨詢熱線?
第十九條審計署對**銀行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條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其他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審計監督,由***規定。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經***批準,審計署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金融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者審計
第二十三條審計機關對**投資和以**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對其他關系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四條審計機關對國有資源、國有資產,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公共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內部審計干貨——關注細節,發現問題后怎么與被審計人溝通?作為內審計人員,審計過程中,總會發現各種的問題,有管理問題和控制缺陷也有舞弊風險等,有些問題是板上釘釘的,可以直接出報告;有些問題需要被審計部門確認或承認
審計問題只有兩類:一類證據充足,一類證據不足。1.板上釘釘的問題這類問題是指證據充足、判斷準確、結論合理的情況。有些內審同行們會說,只要證據充足和結論準確,直接出報告、通告或處罰就行,還需要什么溝通?前些年,我也是這么認為的,現在想來多少有些草率!發現問題后,我們非常有必要,去了解被審計人的態度,了解他們對問題的認識深度;了解他們的改進意愿,而這些都不是正式程序上的東西。 慧邦眾成提供海南省臨高縣財務審計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修正,根據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修正)目錄***章總則第二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第三章審計機關職責第四章審計機關權限第五章審計程序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章總則***條為了加強國家的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根據***,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堅持**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覆蓋、**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設立審計機關。***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一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儋州審計什么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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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第七條***設立審計署,在******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審計長是審計署的行政**。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的審計機關,分別在**、自治區**、**、州長、縣長、區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第九條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第十條審計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本級人民**批準,可以在其審計管轄范圍內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根據審計機關的授權,依法進行審計工作。
第十一條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原則上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
第十二條審計機關應當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隊伍。 綜合審計怎么樣